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政策支持,互利双赢”的原则,经通江县高明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通江县石牛嘴山顶公园(广场段)边坡治理项目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业主: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通江县石牛嘴山顶公园(广场段)边坡治理工程。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通江县石牛嘴新城广场上部的第三平台,长约260m的边坡。包括土石方开挖削坡、钢筋锚杆、锚索、现浇砼格构、钢筋砼面板、排水沟、边坡绿化。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工期要求: 8个月。
4、工程款计算方法:工程总造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以通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造价为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论为准。
二、招商方式及投资范围
本项目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商,由投资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投资范围包括:检测费、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所有投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商人派专业人员对造价、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
三、项目回购期限、回购总价款构成、支付方式等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对项目进行移交,回购期为二年,即:从项目竣工移交之日起,第二年结束。招商人从第一年开始支付第一笔回购款,第二年支付完毕。
本招商项目回购总价款由经审计确认的建安工程费(含前期招商人投入由中标人代为支付的费用,建设期不计资金利息)、资金占用成本(从竣工项目移交之日起至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根据实际占用时间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等两部分组成。
项目竣工移交后从第一年开始按总回购价款的60%、第二年40%(二年期)比例支付。
四、报名人条件
申请参加本项目招商的投标人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机构,应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具有项目的投融资经验,在资金、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
3、类似业绩要求合同金额1500万以上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水工环教高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 投商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招商人将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户 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通江县支行
账 号:2318594109026415447
注 明:通江高明新区管委会石牛嘴山顶公园(广场段)边坡治理工程招商保证金。
六、回购担保
无回购担保。
七、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持: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副本原件;
6.企业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7.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额40%的存款余额证明;
8.预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到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存原件外,其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
八、 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至 2014年4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正常工作)。
九、 其他注意事项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进场施工一个月返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 联系方式
招 商 人: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村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827-7990969 1360824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