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工检查,做到应查严查。由县财政局统一抽派人员组成21个检查组,分工协作、摸清情况、经验共享,实现对全县49个乡镇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全覆盖检查。要求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机密,扎实认真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对已经处理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责成乡镇整改落实到位。
(2)分类检查,突出重点领域。检查是否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或办法;检查专项资金到位、拨付及结存情况,重点检查结存资金形成原因,项目保证金缴存及退付情况;重点清理、检查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滞留延压、违规拨付等问题;检查 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3)分段检查,实现高效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4月22日。其中3月22日—3月2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严格有关法律和相关制度对2016年以来的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整改;3月30日—4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检查组对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填制《工作底稿》及相关表册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送县财政监督检查局;4月16日—4月22日为整改完善阶段,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