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宽准入。全面放宽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门槛限制,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等登记制度,创新村基地、林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资源型、经营性资产出租、入股、转让等方式,引导农村能人、村干部、贫困户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优化服务。以“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抓手,加强农资、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产品投入品和砖瓦行业、钢筋水泥等建筑原材料监管,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易地搬迁、道路交通、农林水利等工程质量安全。
(3)规范引领。指导建立农产品标准质量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自检和追溯管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知名商标、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