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将我县2019年1季度季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3月,县环境监测站对小通江河的原植物油厂(控制断面)、通江河的纳溪口(通江县出境水)二个断面的河水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其监测结果表明:通江河的出境断面、小通江河的控制断面水质在1~3月份均达到国家Ⅱ类水域水质标准。各断面水质均满足当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详见表1)。
表1 控制断面、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
省下达 水质目标 |
是否 达标 |
1~3月 水质类别 |
同比 |
环比 |
||
水质类别 |
变化 幅度 |
水质类别 |
变化 幅度 |
||||
纳溪口 出境断面 |
Ⅲ |
是 |
Ⅱ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控制断面 |
Ⅲ |
是 |
Ⅱ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二、县城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3月,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沉渡潭水样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了按时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等共计29项。2019年3月,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通江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沉渡潭)水样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的规定进行了优选特定项目80项分析,监测结果表明:沉渡潭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水源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详见表2)。
表2 1~3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断面 名称 |
省下达 水质目标 |
是否 达标 |
1~3月 水质类别 |
同比 |
环比 |
||
水质类别 |
变化 幅度 |
水质类别 |
变化 幅度 |
||||
沉渡潭 |
Ⅲ |
是 |
Ⅱ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Ⅱ |
无明显 变化 |
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1~3月份,县环境监测站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通江县城建成区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24小时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监测要求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为:
1~3月,通江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8天(其中优11天,良67天),优良率86.6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详见表3 表4)。
表3 1~3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区域 |
有效监测天数 |
优良天数 |
超标天数 |
1~3月优良率 |
变化优良率 |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小计 |
同比 |
环比 |
||||
县城区 |
90 |
78 |
8 |
3 |
1 |
12 |
86.67% |
5.77%↑ |
-3.55%↓ |
表4 1~3月县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项目 |
2019年市下达年度控制目标浓度 |
1~3月 平均浓度 |
是否 达标 |
浓度变化幅度 |
|
同比 |
环比 |
||||
PM10 |
- |
82.1μg/m3 |
- |
-14.57%↓ |
19.85%↑ |
PM2.5 |
- |
51.6μg/m3 |
- |
-5.32%↓ |
3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