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温泉大酒店项目招商公告_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诺水河温泉大酒店项目招商公告

2014-05-31 信息来源: 通江县新闻中心 文字大小:

为提升诺水河国家风景区接待能力和形象,拟在诺水河风景区楼子片区建设诺水河温泉大酒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竭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洽谈合作。

一、项目名称

诺水河温泉大酒店、别有洞天酒店

二、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通江县诺水河旅游景区楼子片区,距通江县65公里。

三、项目内容

1.诺水河温泉大酒店占地面积约为68亩,建筑面积约26000平米,酒店按四星级标准设计建设。设计日接待能力为:住宿:300人以上;餐厅:300人;会议200人;温泉洗浴120人;停车位100个以上。整个酒店以水上阳光酒店为主题。

2.别有洞天酒店占地面积约为25亩,按三星级标准设计建设,川东北民居风格。设计接待能力为:住宿160人;餐厅150人;会议100人;停车位50个。

四、项目投资

投资方全额投资建设并拥有其全部产权。总投资金额约为3亿元。

五、招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六、招商条件及项目实施保证

1.投资者为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企业,并要求在通江县内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司。须有良好的信誉记录;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2.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万元。投资方在报名时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信誉保证金(报名费)2000万元,中选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双方共管账户,中选投资方在签订合同后,再向共管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3.中选投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转让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得转让该项目。

4.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后10日内交付该项目地块,20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投资方在通江注册的公司名下。

5.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方迅速按诺水河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设计方案不少于2套。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6、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投资方必须入场。并保证十八个月内完成该项目。

七、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按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诺水河温泉大酒店项目招商方案》实施。

2.投资人资格、条件和项目招商方案咨询通江县招商引资局、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3.投资人须在20146517:00时前向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资质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响应招商方案的书面承诺,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公司管理团队的有关资质、银行出具的信誉等级和项目信誉保证金转账单、能证明招商方案中要求的其它资料及相应依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4投资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

5.投资人的确定:只有一名投资者报名时,采取协议招商;有两名及以上报名时,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投资人(详见评分表)。

6.评审时间:2014610日上午(如有改动,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向中秀 13881685749     7646001

户名:诺水河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通江县诺水河镇信用社

银行账号:8819 0120 0034 37879    

 

 

扫码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