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诺水河国家风景区接待能力和形象,拟在诺水河风景区楼子片区建设诺水河温泉大酒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竭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洽谈合作。
一、项目名称
诺水河温泉大酒店、别有洞天酒店
二、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通江县诺水河旅游景区楼子片区,距通江县65公里。
三、项目内容
1.诺水河温泉大酒店占地面积约为68亩,建筑面积约26000平米,酒店按四星级标准设计建设。设计日接待能力为:住宿:300人以上;餐厅:300人;会议200人;温泉洗浴120人;停车位100个以上。整个酒店以水上阳光酒店为主题。
2.别有洞天酒店占地面积约为25亩,按三星级标准设计建设,川东北民居风格。设计接待能力为:住宿160人;餐厅150人;会议100人;停车位50个。
四、项目投资
投资方全额投资建设并拥有其全部产权。总投资金额约为3亿元。
五、招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六、招商条件及项目实施保证
1.投资者为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企业,并要求在通江县内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司。须有良好的信誉记录;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2.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万元。投资方在报名时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信誉保证金(报名费)2000万元,中选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双方共管账户,中选投资方在签订合同后,再向共管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3.中选投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转让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得转让该项目。
4.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后10日内交付该项目地块,20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投资方在通江注册的公司名下。
5.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方迅速按诺水河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设计方案不少于2套。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6、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投资方必须入场。并保证十八个月内完成该项目。
七、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按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诺水河温泉大酒店项目招商方案》实施。
2.投资人资格、条件和项目招商方案咨询通江县招商引资局、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3.投资人须在2014年6月5日17:00时前向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资质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响应招商方案的书面承诺,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公司管理团队的有关资质、银行出具的信誉等级和项目信誉保证金转账单、能证明招商方案中要求的其它资料及相应依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4.投资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
5.投资人的确定:只有一名投资者报名时,采取协议招商;有两名及以上报名时,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投资人(详见评分表)。
6.评审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如有改动,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向中秀 13881685749 7646001
户名:诺水河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通江县诺水河镇信用社
银行账号:8819 0120 0034 3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