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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招商公告

2014-06-19 信息来源: 通江县新闻中心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至诚场镇及卫生总体规划,拟对至诚中心卫生院进行整体迁建,实行对外公开招商融资代建,特制定如下招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

项目位置:通江县至诚镇街道(秦家浜)。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911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与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设置床位90张,建成后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

建设用地:划拨土地(30亩)。

建设工期:15个月(从签订融资代建协议之日起)。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要求,达到综合验收合格标准。

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二、项目业主           

通江县卫生局(实施主体: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

三、投资建设方式

1.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包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地勘、设计、监理、相关规费、项目建设及附属工程等所有费用。

2.项目总投资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合同控制价,以审计报告为结算支付依据。

3.至诚中心卫生院现有资产(住院综合楼、门诊部、门市)全部抵押给投资人,项目建成后包括土地一起进行公开拍卖,其收益全额用于至诚中心卫生院建设,同时整合使用争取的乡镇卫生院改扩建、职工周转宿舍项目资金。

4.投资人负责按照至诚场镇总体规划,在政府划拨土地范围内,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5.投资人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待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6.该项目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及业主验收后交付使用。

7.该项目交付使用后,除业主已支付工程资金外,不足部分在3年内分年度向投资人按433比例偿还,期间按银行同期利率付息,也可一次性支付或不定期支付。

四、投资人条件

1.投资人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自然人;若为企业、社会团体,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和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的能力。

3.投资人的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并有明确保障全额资金的方案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投资人确定方式

1.通过公开招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人。

2.投资人若只有一个报名者,采取协商方式确定;若有两个及以上报名者时,以竞争谈判方式确定,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对投资人的招商方案响应、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注册资本、银行资信、相关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估,现场确定投资人。

六、履约保证金

响应该项目招商的投资人,在报名时向业主单位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信誉保证金200万元,中选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7日内向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财政专户)缴纳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含200万元信誉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投资人,信誉保证金在评选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项目建设进度返还投资人,其返还方式在投资建设协议中约定。投资人中选后未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投资建设,业主方不予退还报名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按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招商方案》实施。

2.按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通江县至诚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招商方案》提交以下相关资料:若为企业或社会团体需要向业主提交以下有效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取消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法人与代理人身份证明;若为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方案。投资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20146202014630900—1800);地点:通江县卫生局项目股;竞争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4.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通江支行;户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2318594109026415447(备注:转通江县卫生局[至诚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保证金)。

5.联系人:杨熠、伏强

6.联系电话:0827—723207513778797979152847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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