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通江县高明新区建设,根据《通江县高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及新区建设的要求,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江县高明新区银耳博物馆环线路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通江县高明新区,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3、项目内容及规模情况
银耳博物馆环线路全长约1400米,宽24米(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含雨、污管等排水设施敷设、人行道铺装、光亮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标示标牌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防滑治理(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4、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7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补偿等费用),资金由投资建设方自行筹措。该项目以财政评审为合同控制价,以审计结论为最终决算价。
5、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从签订协议之日算起。
二、项目业主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会
三、建设方式
以招商谈判方式选定投资建设方, “BT”模式建设,投资建设方自筹资金。
四、投资建设方的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行业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得基准分,二级以上可享受加分)。
3、至少有一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选通知书)。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投资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须提供)
5、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建设管理等关键人员(须提供企业董事会成员简介和决议,其他人员基本信息)。
6、投资建设方的信用等级良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并有明确的保障全额资金的方案和能力。
五、投标和项目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竞选的投资者必须在报送招商资料的同时,一次性交纳3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信誉保证金(多交可享受加分),并存入项目业主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中选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后需再交5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计800万元(可按50%的现金和50%的保函交纳),按工程进度分期无息退还给投资建设方。未中选的投资建设方,其信誉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开户单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请在备注栏内写明通江县高明新区管委会收,用于银耳博物馆环线路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
户 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通江支行
账 号:2318 5941 0902 6415 44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通江支行
账 号:715201040000598
开户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通江分社
账 号:8819012000263957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江支行
账 号:100467478350010001
投资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收款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收款人账户)向投资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申请文件里与申请文件同时递交。
六、投资建设方的确定
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前提下,若仅一家投资建设方响应,则协议招商;若两家及以上响应,则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定项目投资建设方。
七、其他事项
(一)投资建设申请人资格和条件咨询通江县高明新区招商引资办公室。
(二)投资回报及回购:以审计机构审计的工程决算总造价为依据,按投资总额不超过15%的投资回报率计投资回报。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内分三期完成回购,支付比例分别为4:3:3。
(三)投资建设申请人须于2014年 3 月26日至3月30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江县高明新区管委会持有效证明、证件索取招商文件。
(四)投资建设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资质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响应招商方案的书面承诺,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转帐单、能证明招商方案中要求的其它资料及相应依据。
(五)招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17:00时,地点为通江县高明新区招商引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六)招商谈判时间:2014年4月1日(如有改动,以通知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 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通江县高明新区管委会
地 址:通江县高明新区
邮 编:636700
联系人:张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58431222 13881663188
邮箱:1176647255@qq.com 邮箱:475695387@qq.com
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