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做好律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新形势下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印发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继续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
吴爱英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搞好总体设计,既要有目标任务,也要有具体时间表和具体措施。
要努力在完善制度机制、政策措施上下功夫,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政策,建立起与《意见》相配套的办法和措施。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把各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使每项改革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保证各项措施精准落地、有效实施。要充分调动律师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律师是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主体,既是律师制度改革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也是律师制度改革的促进者和受益者。要及时向广大律师传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广大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服务改革、促进改革。拓宽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的渠道,更好地凝聚广大律师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吴爱英指出,要切实把握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积极稳妥加以推进。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意见》,重大改革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要坚持服务大局,自觉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开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民主法治进程,遵循律师工作发展规律,紧密结合当地律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坚定信心,抓住律师制度改革前所未有的机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律师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解决《意见》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刘志强,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卢恩光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部分律师代表,司法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