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将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以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为龙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省域城镇体系更加优化。
在城市规划上,首次将城市规划依法实施纳入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建设的责任追究力度,凡不符合相关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我省将用5年左右时间清理国家的建成区、规划区和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违法建设,进一步完善由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
在风貌塑造上,2020年前全面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现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全覆盖,全力推进蜀道“申遗”工作,强化建筑设计责任追究。
在建筑水平上,继续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行专项设计审查和专项竣工验收。到2020年,我省装配率达3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30%,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6年。
在综合功能上,我省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重点保障对象,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困难家庭、进城农民工、新就业和创业大学生等群体。将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确权登记试点,制定出台地下综合管廊收费运营管理办法。
在宜居环境上,我省将推进老城旧区海绵化改造,加强海绵型建筑、城市防涝排水设施建设,注重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汇到其他建设管理中。到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原则上都应建成园林城市,力争一半以上县建成园林县城,市、县建成区绿地率达35%。(记者 罗之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