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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

2017-03-22 文字大小:

通府办发〔201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川府政管〔2017〕2号)等文件要求,县级各行权单位及时承接,认真清理确认,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将《通江县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本)》印发你们,并予以公布。

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单位不得行使。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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