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1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中央、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的分解、落实、检查、管理、考核工作;拟定全县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审核及统筹工作;承担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部门概况(机构设置)
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一)行政编制机构1个: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内设机构3个:综合股、目标管理股、督查股。
(二)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8人,在职人数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350827元,全部为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一般公共服务1111890元,社会保障缴费169367元,住房保障6957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827元,项目支出35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业务以及目标管理和目标督查工作而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 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支付各项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75715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89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专项工作目标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957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17000元),与2016年的预算数21900元降低8个百分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