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为组长,畜牧站、食药站工作人员和村畜禽信息员为成员的畜产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场镇畜产品、小家禽经营摊点及肉食品贩运的监督管理,确保在监督管理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责任落实到位。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各村(居)与畜产品经营摊点层层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法制宣传到位。通过群众会、坝坝会、赶场日、镇村干部进村入户、LED显示屏、微信、QQ群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向辖区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肉食品安全知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问答,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4)监测排查到位。组织镇畜牧站、食药站,驻村干部深入村社,从畜产品源头、生产、流通等几个重点环节出发对养殖基地、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肉产品注水、添加使用“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畜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