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新区C-15-02地块位于高明新区高明湖西侧,地块面积40373㎡(60.56亩)。2018年3月,根据县政府常务会精神及县规土委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讨论,拟调整高明新区C-15-02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将C-15-02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5调整到为≤2.5;建筑密度不变仍为≤30%;绿地率指标不变为≥35%;建筑高度由≤24m调整到≤80米,增加兼容≤8%的独立商业,具体详见附件。
该地块控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用地规划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7118732)。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827-711812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通江县诺江镇南街104号,邮编:636700。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