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要求以及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对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名称: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通江县
(四)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五)公告媒体: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xzf.gov.cn/)或互联网等新媒体
(六)项目内容:《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招商文件》,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必须开始服务
(七)项目资金兑付:根据工作绩效兑现奖补
二、申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招商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实施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且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与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运营、分销体系、电商培训、电商平台等领域有突出业绩和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必须在通江县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如非本地企业中选后,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在通江县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负责本项目的服务运营,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五)申请人必须按时交纳招商保证金30万元(保函),中选后转为合同保证金。保函交纳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招商文件》,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必须开始服务
(七)项目资金兑付:根据工作绩效兑现奖补
三、招商要求与评审原则
(一)招商原则
1.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原则上申请人要达到 3 家及以上方可组织本次招商;若连续招商达不到规定数量,只有一名申请人报名时,采取协议招商;有两名及以上报名时,则实行评分由高到低确定。
2.申请人必须满足本招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评审小组的确定
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代表3人(专家由县政交中心随机抽取)和项目相关部门代表2人。
(三)招商方式
1.由评审小组与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进行招商。
3.本次招商采取评分制,原则上评分第一的为中选人,评分第二的为替补企业。
(四)招商进行
1.业主单位将按招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商。申请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竞选文件和参会的申请人,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2.每个申请人参加招商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
(五)招商的评价和确定
1.评审小组将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和评分细则,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陈述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2.招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对竞选文件的要求是否一致、申请人履行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承诺的事项、申请人的业绩以及评审小组认为必须考虑的其它因素。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本项目采取招商和综合评审的的方式评选确定中选人。并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履约能力、资信、企业基本状况以及细化实施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得分高者确定为中选人(申请人对提供的细化实施方案要以书面和PPT两种形式提交,并在评审现场以PPT形式作实施方案讲解)。
四、合同签订
(一)中选通知
1.中选企业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企业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在通江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tjxzf.gov.cn/)
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签订合同
1.公示期结束后,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招商合作合同》。
2.招商文件、中选人的承诺文件及招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中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确定其他申请人作为中选人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选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商活动。
(三)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交纳的30万元招商保证金(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中选人应充分与项目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若协商不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时,则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五、申请人提供《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体思路
(二)达成绩效(必须高于服务要求,招商指标为最低要求,需参照各级对该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三)实施内容(要对《通江县农村电商扶贫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实施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或针对绩效目标提出更具可操作性的工作内容,各实施内容须结合通江县实际)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具体细化到时间节点)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方式: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场报名。
地址:通江县诺江镇南街1号5楼。
(三)招商文件获取
本项目的《招商文件》,在报名地点现场购买。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函》《申请文件真实性声明及有关承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内容的《申请文件》。
2.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查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查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介绍信、企业简介(含业绩介绍)、各项证明材料。
(五)招商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时。
评审地点:通江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27-7670461
七、项目考察
企业如需考察本项目请自行前往,项目主管部门不再另
行组织考察。
八、本公告由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