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责任、县财政局牵头责任、县审计局整改验收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乡镇对辖区直接责任。
(2)宣传机制。多层次、立体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发布整治公告,在客运车张贴车体标语,汇编《惠民惠农财政政策》发放到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单位走村入户进行宣讲,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3)督查机制。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三方联动,逐户采集、当面核查”的方式,县级部门、乡镇和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步自查。在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外,创新设计“一卡通”管理干部自查报告表,主动说清在“一卡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整改机制。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边查与边改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签字背书、整改销号。
(5)问责机制。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等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强化“不敢”氛围,确保“一卡通”专项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