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有力。成立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等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实施,制订并印发《通江县脱贫攻坚项目审计监督实施方案》。该项工作预计5个月完成现场审计,2019年3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综合审计监督报告。
(2)力量保障到位。本次审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遴选24家中介机构。每个乡(镇)保证5名工程审计人员,由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联络和具体问题的解决。目前,24家中介机构138名工程审计人员已分赴49个乡镇和高明新区管委会开展项目摸底工作。
(3)组织培训先行。审计工作开展前,县审计局组织全体参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参审人员务必理解本次审计的目的及意义、务必精通业务、务必保障力量、务必实现目标、务必树好形象、务必强化督导,为本次审计统一口径和业务指导提供了保障。
(4)审计目标明确。本次审计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规范建设秩序为抓手,以控制合理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目的,推进脱贫攻坚项目良性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