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46元、增长9.8%。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61元、增长9.0%,增速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全省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7元、增长9.7%,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全省0.5个百分点,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居全市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