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巴中市情民意,针对当前城乡社区治理亟需解决的三方面问题,提出37项具体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施意见》明确要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强调制定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权利,积极推行“四议四调四评”等已探索实践成功的基层治理方式。二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实施意见》明确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增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确保到2020年,建成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基本实现。三是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实施意见》明确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调原则上城市按2000至4000户、城镇按700至2000户、农村按300至15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1个社区;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中心城区在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建设多功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