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江县农业局执法人员查处一起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限制使用的泔水喂养生猪案,当事人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在我省发生疫情后,我县处理的泔水喂猪第一案。
据悉,当天通江县农业局在防疫非洲猪瘟例行检查中,发现诺江镇西寺村生猪养殖大户程某疑似使用泔水喂猪,检查人员立即对其泔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给予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程某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泔水)喂猪证据确凿,当事人程某罔顾相关法律和各级规定,在疫情高压的态势下,心存侥幸没有担当,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