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密安排。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环保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大兴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排查内容和任务;召开专题会,压实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深入排查。针对辖区内的农家乐、养殖大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河道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2处安全隐患点,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并进行“回头看”,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健全制度。结合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大兴乡实际情况,出台《大兴乡环境安全监管问责机制》,乡环保办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职尽责的环保协管人员和企业主进行警示约谈,确保全乡无一例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