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能够直观感受基层政法干警守护社会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奉献与辛苦,展示他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信仰,舍小家为大家的动人情怀,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忠诚担当,为全面开启新时代巴中政法新征程当好先行官,从即日起,本报特推出《今天我当班》栏目,敬请关注。
近日,在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精心配合下,笔者参与了道路安全“守护者们”夜查酒驾体验式执法活动。
晚上7点40分,参与检查的交警开始行动。“请前面仔细核查一下刚刚通过的那辆雪佛兰轿车。”急促的声音从对讲机中传来。前面的交警收到信息后,立即对该辆雪佛兰轿车驾驶员打手势,指挥靠边停车,并做进一步的例行检查。检查后,发现该车的保险已经在一周前到期。
“警察同志,我今年买了保险,只是没有随身携带,您看这怎么办?”操着一口陕西口音的驾驶员急切地说。
“您别急,如果有保险,请您让家人找到相关证明,将合同拍照发给你,这也是没有问题的。”执勤交警解释道。
“好的,我马上联系。”
几分钟后,这名陕西驾驶员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购置保险的相关信息,执勤民警看后对其检查的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提示购置的车辆保险一定要随车携带,并在车辆显要位置粘贴保险的标志,避免以后检查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晚上8点43分,“这里有一名疑似酒驾人员,请求立即核实。”前方执勤组利用酒驾快速检测棒检查后发现异常,立即向后方执勤人员传递支援消息。
执勤民警和围观群众都看得出来,这名驾驶员表面非常配合执法工作,但是在酒精测试上,吹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侥幸的心理还是没有逃脱酒精测试仪的识别,一阵蜂鸣般的响声后,看到屏幕上显示出“117.4毫克/100毫升”,这名驾驶员沉默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现场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醉酒驾驶的判断依据,但在量刑处罚上,还要做进一步的抽血检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光永立即组织一队人带领这名驾驶员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晚上10点25分,检查酒驾工作接近尾声。据了解,当晚共出动警力56人次,检查车辆328辆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转自《巴中日报》2019年03月27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