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机抽取条件
1.1本随机抽取项目(项目名称)通江县澌波乡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通发改〔2019〕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江县澌波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通江县澌波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随机抽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随机抽取。
1.2本随机抽取项目为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发改〔2019〕156号)的随机抽取,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通江县澌波乡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1个,总建筑面积902.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及值班室10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802.06平方米。(建设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2.4计划工期:2个月(2019年6月底全面完工)
2.5招标范围: 施工
2.6 工程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以项目核准估算价172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价下浮7%为159.96万元为工程发包价,以最后的审计结论为结算价。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按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重新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为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组成成员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纳入失信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4 被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2019年4月3日约谈且未整改的入库中标企业不参与抽取。
4.随机抽取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企业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 26 日9时0分至2019年4月 29 日17时30分(随机抽取文件发售期不少于3日,其中最后一天必须是工作日),在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随机抽取公告指定地点)获取随机抽取资料(随机抽取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随机抽取文件获取的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5日9时00分(自随机抽取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3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应为工作日)。地点为: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15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江县澌波乡人民政府
地 址:澌波乡街道100号
邮 编:636744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056493088
电子邮件:5738354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