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府发〔2017〕45号
通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江县2016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通江县2016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通江县2016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局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川商建〔2017〕4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5〕3号)等文件精神和商务部绩效评价体系要求,结合我县项目落地实际情况以及开展政府采购需要,经深入分析研究,在维持原方案建设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对原方案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一、取消“三级物流配送信息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管理中心”两个子项目
“三级物流配送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农村电商信息化融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重复,现将原计划投入的80万元中央资金调整到“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管理中心”项目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内容重复,现将原计划投入的100万元中央资金调整到“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二、调整“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投入及建设内容
原计划按照5000平方米概算的建设内容,投入资金1030万元。因建设用地困难,故将“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筑面积由5000平方米调减为3200平方米,对原计划投入资金1030万元(企业自筹67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地方80万元)调整为830万元(企业自筹370万元,中央资金380万元,地方资金80万元),共调减了300万元企业自筹,增加了100万元中央资金,地方资金80万元不变。由于原报备方案用于物流项目的中央资金比例较低,为符合物流项目资金占比不低于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故扩大中央资金对“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方面的投入。调减的企业自筹资金用于“电商行业促进”新增项目建设。
三、将“乡镇电商物流配送站和村级集配点建设”和“农村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与改造”项目合并实施并增加建设数量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关于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要求,增加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数量;按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工作指引》将物流和服务网点融合建设的要求,且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乡村物流集配站点均在同一地,在改造建设、设备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互通性,资金投入及核算也难以分开的客观实际,将原方案“乡镇电商物流配送站和村级集配点建设”合并到“农村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与改造”项目一并实施;将原方案“49个乡镇站、158个村级点”调整为“48个乡镇服务站、214个村级服务点和5个社区电商服务站”。两项合并后的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构成不变,即总投入1337万元(企业自筹505万元,中央资金732万元,地方资金100万元)。
四、调整“农村电商信息化融合建设”建设内容
该项目原报备建设内容中的“建设800个定向或全向AP”因不属于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予以取消。其建设内容“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个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包括服务器、存储器、异地灾备、核心交换主机、出口网关、多媒体数据展示终端等设施设备,开发数据分析系统、三级服务体系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网络在线视频系统等,实现服务管理、数据分析、统计监测、农产品信息发布、便民服务、电商精准推送、产地与产品视频实时追溯等服务”、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构成均不变,即总投入555万元(企业自筹185万元,中央资金260万元,地方资金110万元)。
五、调整“农产品电商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网货品控溯源建设项目”与“农村电商信息化建设项目”重复,故将原报备建设内容调整为“建立专业团队,为全县农村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品开展网络销售上行体系建设,提供涵盖产品摄影、店铺设计、平面设计、店铺运营托管、技术开发、培训等公共服务,包括运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乡村服务网点、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摸底调查、制订上线农产品质量网络流通标准引导非标类产品标准化、网货开发以及承担电商进农村项目开展、数据统计、全国系统对接等工作。对“通江银耳”等有机产品开展正本溯源、市场拓展,制作“通江银耳”故事微视频不少于2部。1年内包装本地农特产品不少于30款,协助企业或自创品牌5个以上,开展4次以上应用推广和活动对接,每月新增不少于2个SKU等。同时,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包装、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构成不变,即总投入250万元(企业自筹130万元,中央资金120万元,无地方资金)。
六、调整“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培训任务及经费
为加大对预脱贫村的电商扶贫培训,增加“对2017年退出的35个贫困村重点开展贫困村电商精准扶贫培训,累计培训人次不低于1万人”的培训内容。将原计划投入中央资金208万元调整为288万元,增加的8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电商扶贫培训。
七、新增“电商行业促进”项目
为落实本地电商行业发展扶持鼓励政策,故新增“电商行业促进”项目。实施内容为“编制电商发展规划,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宣传电商典型经验提炼及模式打造,在主要交通干线开展电商宣传,聘请行业机构提供专业电商咨询服务。支持本地电商平台发展,支持开展第三方电商服务,支持开展网络运营和农村产品直播等网络销售活动,支持开设地方特产馆,促进电商业态健康发展,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给予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3年运维补助。支持电商协会,给予连续3年运营经费补助。支持先行先试的农村电商示范网点建设和全省电商精准扶贫现场会经费补助。”此项计划投入资金520万元(企业自筹390万元,地方资金130万元,无中央资金)。
经上述调整后,原《实施方案》项目总投入及资金构成均保持不变,即计划总投入4210万元(企业自筹1710万元,中央资金200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对经营性项目,使用财政资金达到和超过其总投入50%的,财政资金购置设施设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通江县2016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调整后)
附件
通江县2016年度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方案(调整后)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投入合计 |
资金来源 |
实施期限 |
承办主体 |
责任推进单位 |
||
中央资金 |
企业资金 |
地方资金 |
|||||||
1 |
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的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其中农产品网货仓储冷配中心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要有冷冻库、保鲜库、干货库等若干功能库,要有包含重型、中型农产品仓储货架在内的仓储区,要有真空机、打包机、封口机一体化功能区,设有消毒区、清洗区等不同食品安全功能区;其中县城乡物流分拨及线路运营中心面积不低于450平方米、 要有收货区、理货区、仓储区、分拣区、发货区以及物流信息区,配备有仓储货架、分拣台、分拣筐以及拼接屏或P4液晶屏,打码机、扫码枪等物流信息化必备的设施设备和物流车辆不少于4台等,其中建设物流快递集聚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统一标识、统一地坪、统一门头、统一风格、统一简装、统一配备必要的仓储设施设备。 |
830 |
380 |
370 |
80 |
2017.1-2018.3 |
易汇联、聚农优选、创时星空实施,邮政公司、快递协会配合 |
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高明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
农村和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与改造 |
建设面向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网上代购、代销、物流配送、生活服务、社区直配直销、网上缴费、车票预订、小微金融等服务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267个,其中:48个乡镇服务站、214个村级服务点和社区电商服务网点5个。按示范乡镇站、基础服务乡镇站、示范村级点、电商小店、社区门店5个类别分类推进建设。 |
1337 |
732 |
505 |
100 |
2017.1-2018.3 |
聚农优选、创时星空实施,供销社、邮政公司、广电网络、电商协会、快递协会配合 |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
3 |
农村电商信息化融合建设 |
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个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包括服务器、存储器、异地灾备、核心交换主机、出口网关、多媒体数据展示终端等设施设备,开发数据分析系统、三级服务体系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网络在线视频系统等,实现服务管理、数据分析、统计监测、农产品信息发布、便民服务、电商精准推送、产地与产品视频实时追溯等服务。 |
555 |
260 |
185 |
110 |
2017.1-2018.3 |
由佳隆一夫公司实施,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快递协会、县电商协会及各承办企业配合 |
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
4 |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建设集办公、交易、快递、仓储、融资、培训、创新、创意、创业等多业态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低于1900平方米。为电商企业或个体网商提供包括货源在内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帮助各类网商加快发展;配备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室外标识、租金、运营费用、水电及消防等设施;设置2-3间县电子商务协会办公场所,设置电商创客中心、农村电商数据中心、培训中心、运营中心、管理中心、品控中心、产品中心、客服中心、体验中心等功能区,设立电商企业融资咨询窗口、电商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窗口、本地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投诉与监管窗口;对接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全国平台,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状况、各网点代买代卖商品信息、资金拨付、工作进度等数据日报、月报、年报等调查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 |
430 |
220 |
130 |
80 |
2017.1-2018.3 |
四川锐嘉、易家科技实施,各项目承办企业配合 |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 |
5 |
农产品电商配套建设项目 |
建立专业团队,为全县农村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品开展网络销售上行体系建设,提供涵盖产品摄影、店铺设计、平面设计、店铺运营托管、技术开发、培训等公共服务,包括运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乡村服务网点、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摸底调查、制订上线农产品质量网络流通标准引导非标类产品标准化、网货开发以及承担电商进农村项目开展、数据统计、全国系统对接等工作。对“通江银耳”等有机产品开展正本溯源、市场拓展,制作“通江银耳”故事微视频不少于2部。1年内每月新增不少于2个SKU,包装本地农特产品不少于30款,协助企业或自创品牌至少5个以上,开展4次以上应用推广和活动对接等。同时,还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包装、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 |
250 |
120 |
130 |
0 |
2017.1-2018.3 |
易家科技、巴中国盛实施,各项目承办企业配合 |
县商务局、县市管局、县农业局、县农工委、县财政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
6 |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
对各级干部开展“互联网+”新经济思维培训,对从事网络创业的农村返乡青年、残疾人、电商服务站点等人员进行实操技能培训并开设网络课堂,制作视频、教材、课件,对优秀电商人员采取异地交流、院校学习、名企蹲点、专题授课等方式开展电商精英增值培训重点培养电商人才。对农村居民开展普及性电商知识宣讲、电商活动、手机操作、PC操作购物和下单等免费培训,扩大农村电商消费市场。对2017年退出的35个贫困村重点开展贫困村电商精准扶贫培训。累计培训人次不低于1万人。 |
288 |
288 |
0 |
0 |
2017.1-2018.12 |
江苏点石、五丰科技、巴中国盛实施,各项目承办企业配合 |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工委、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县教科体局、县残联、县团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
7 |
电商行业促进 |
编制电商发展规划,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宣传电商典型经验提炼及模式打造,在主要交通干线开展电商宣传,聘请行业机构提供专业电商咨询服务。支持本地电商平台发展,支持开展第三方电商服务,支持开展网络运营和农村产品直播等网络销售活动,支持地方特产馆开设,促进电商业态健康发展,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支持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3年运维。支持电商协会,对其运营给予连续3年经费补助。支持先行先示的农村电商示范网点建设和全省电商精准扶贫现场会经费补助。 |
520 |
0 |
390 |
130 |
2017.1-2019.12 |
专题会议确定 |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合 计 |
4210 |
2000 |
1710 |
500 |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