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发〔2015〕150号)、《通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清理并规范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的通知》(通政管函〔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目标
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市场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事项在今年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争取2017年实现全覆盖,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建立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职能股室根据我局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梳理本股室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政策法规股汇总审核。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有关股室(排名在前的股室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6年9月26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县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基础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础库)。在实施具体抽查事项时,由相关责任股室在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时,建立具体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子库),并依据相关条件,调整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子库)。
严格依据法律或法规授权,责任股室制定双随机抽查具体实施方案。分管领导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或领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具备相应业务素质的执法检查人员。两库均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市场主体发生变化的,和执法人员调整的,应及时对名录库进行调整、更新。
责任股室:注册监管股、政策法规股,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2016年9月26日。
(三)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
本着可操作性和智能电子化性,有关股室在实施具体抽查工作时,应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双随机”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数量,结合企业风险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率。对不同风险等级市场主体分类监管,风险等级低的可以适当降低随机抽查频率,风险等级高的要增加随机抽查频率。要做到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能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或直接纳入检查计划。随机抽查最低比例为所涉及监管对象的3%,最低频次为每年一次抽查,重点领域和行业实行全覆盖。
责任股室: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按照“双随机”要求,各责任股室在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六)严格抽查执法督察。
县局开展随机复查和执法监督。分管领导随机抽取此次抽查的市场主体作为执法监督名单,并从机关随机选派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执法督察,主要查阅检查资料,必须时进行现场复查,走访被抽查对象。在监督中,严肃纪律,严格追责。发现检查不认真、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将通报批评;对检查中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专项通报,纳入年度考核。
责任股室:监察室,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七)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结果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结束后,相关检查材料要及时存档,并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进行统一公示,记载于该市场主体名下。检查发现企业具有法定经营异常情形的,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发现企业有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及时依法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并将抽查结果通过数据接口或其他方式及时传送给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积极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科室:信用监管股,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八)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县法制办审核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局网站对外公开。同时,各相关股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修订情况,及时更新网上公开信息,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股、信息中心,有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县局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责任股室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各责任股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到位。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善,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充分利用周五“会前学法”及业务培训会等平台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责任股室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交流经验,以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手段,使监管对象和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