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石方运渣非法倒入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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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倪上扬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浏览: |
931 |
问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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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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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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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5: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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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关于土石方运渣非法倒入报案的申请
尊敬的县委孙书记:
申请单位:通江县宝翔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071438069K,企业法定代表人:李红军。
申请事由:我公司现有的位于通江县高明新区文化博览园“四位一体”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51233平方米,现正在方案设计之中。我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部分场坪土石方开挖,在2019年2月17日至22日期间,有不明社会车辆拉运大量土石方非法倒入我公司已进行场坪了的场地内,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现后现场初步核算违法倒入土石方上万余方,加之大石块居多,按清理预算所需资金高达20余万,这一笔无形的费用导致给我公司在下一步场坪工作中带来了严重影响,后经我公司工作人员对周边近期开工的土石方挖运工地进行走访和结合现场实际查看及运渣样本对比(详见附图),怀疑县北环路计生委旁正在开挖基础的一工地,目前根据上述情况我公司已于2019年2月24日向通江县行政执法局递交了书面申请材料,眼看“四位一体”已达到前期开展条件,就此事件导致前期工作无法实施,试问书记我们该怎么办;作为我们一家外来企业势单力薄,故特向孙书记反映,万望重视并督促主管部门早日查处真凶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谢谢!
特此申请
注:附件图片资料因在网上不能发出,存在制约情况(可书面提供)
附件:1、场地被倒入土石方图片
2、县北环路计生委旁工地土石方图片
通讯办公室电话:18181386131(倪主任)
申请单位:通江县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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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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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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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1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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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倪上扬同志: 您好!你在“书记信箱”留言已收悉,反映“关于土石方运渣非法倒入”的问题,我新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倾倒土石方的地方位于通江县高明新区文化博览园“四位一体”东南侧地块(即:周子坪村3社巴山人家边),该宗地块2014年6月被通江县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成功。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建议信访人:一是及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解决;二是完善场地设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施工单位在该处继续倾倒土石方;三是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积极履行辖区责任,协助贵公司共同搞好管理。 感谢您的留言!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