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溪那些房产老板卖了房子不按时按质交房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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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路川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浏览: |
655 |
问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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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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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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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1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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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书记您好:
本人2016年在沙溪房产老板(姓名:张兴林,电话:13881686734;现在负责人:陈波,电话:15983983293(他设置电话黑名单,陌生电话打不进去))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地址位于:沙溪街道红云广场对面。购房款和水电入户的钱都是按时缴纳清了的,可直到现在那里的几栋房子,几十住户都存在如下问题:
1、用电问题:现在任然用的是工地上的电,线路全是私拉乱接,电压不稳定,很容易烧毁家电甚至会引起火灾。
2、楼梯问题:几栋房子的楼梯间防护栏也没有,楼梯也没有灯,老人和小孩走路很不安全,之前就有人因喝醉酒从楼梯跌倒摔死。
3、路面问题:街道到那几栋楼的道路是用木板支架的危桥,下雨导致木板腐烂,完全不敢走。
4、房产证问题:到现在任然没有拿到房产证。
请问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找谁解决?何时解决?怎么保障这几十住户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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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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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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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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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网友: 你好!你在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关于沙溪那些房产老板卖了房子不按时按质交房”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路川,男,出生于1987年5月16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513721198705163694,户籍在通江县板凳乡复兴场村6社,现在成都务工。于2016年5月1日,与沙溪街道位于电站后“深水云天”张兴林、陈波等人联建房处购买一套住房135平方米(E栋1单元7楼1号),分别于2016年5月23日、2017年11月25日向建设方交水电入户费共计8000.00元。该联建房于2012年5月动工,于2014年4月取得通江县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批8400平方米。 一是用电问题。截至目前,因部分购房户交了水电入户费,大部分购房户未交水电入户费,建设方将已交购房户的水电入户费全部用于了生活用水安装工程上,电入户近2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故所有购房户全是用的施工用电属实。二是楼梯问题。截止目前只有一道楼梯还未安装防护栏,已责成建设方立即安装完所有楼梯的防护栏,确保居民人身安全。三是路面的问题。目前建设方已完成钢管支架重新换新、加固,木板也拆旧换新,并责成建设方迅速更换走廊过道通行方式,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四是房产证问题。已责成“深水云天”联建方迅速申报办理购房户产权。 关于“深水云天”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镇人民政府责成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妥善解决建设遗留问题,若不能解决,业主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感谢你对全镇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