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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云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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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54/2013-00013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云昙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18 文    号:云府发[2013]121号 关 键 词:机关,会议,文件,函,意见
 
关于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昙乡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81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府办函〔2013〕88 号)以及《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落实节水措施,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党政机关做表率的良好氛围,在全乡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单位为目标,以科学合理用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建立节水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扎实推进全乡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工作,进一步开创节水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乡成立了政府乡长张杰同志任组长,水利站站长吴仕铭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以及分管场镇居民用水的张仕安同志为成员的节约用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三、创建目标:争创通江县节水型单位。

  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布置。(10月12日——10月31日)召开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单位方案,成立创建节水型单位小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相应职责。

  (二)准备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落实(1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三)争创通江县节水型单位。(2015年4月争创全县50%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1.标准要求

  (1)水表计量合格。

  (2)用水器具设备良好、不滴漏。

  2.基础管理要求

  (1)机构与职责明确。设立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

  (2)落实到位。做到节水设施巡回检查,设备如有问题及时维修;

  (3)节水管理。经常进行节水宣传工作,节水设施管理好,运行正常。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增强意识。深入开展节约用水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主任要率先垂范,在单位和全村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推进建设节水型单位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乡节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节约用水的检查力度,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并通报检查情况,将节约用水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超出节水指标的单位予以批评并要求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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