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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1/2015-0017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通江县春在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5-11-09 |
文 号:春府[2015]154号 |
关 键 词: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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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通江县春在乡“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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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
通江县春在乡“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乡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此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贯彻落实《通江县农村三资管理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督查小组,由乡长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干部担任组员。
二、动员部署,强化措施
召开了“三资”清理工作动员会议,督查小组、各村委书记、主任、文书、村小组长参加动员会议,重点培训了三资清理工作业务,继动员会后,为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拉横幅贴标语,村务公开栏公示文件、方案等方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等工作,“三资”清理工作培训,进一步让广大干部、群众清晰认知“三资”清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三、细化方案,全面清查
按照“三资”清理的时间要求,乡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三资”清理工作日程安排表,明确了各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进度,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三资”清理工作细化到天,落实到人。
四、分步清查,有序推进
一是进行明细登记;二是对各村“三资”逐笔逐项进行清理、登记;三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对已清理登记的“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四是以村务公开栏公示,向广大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五是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六是上报清查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文书、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上报乡农村“三资”督查小组审核,再经乡人民政府核同意后上报市农村“三资”清查办;七是清查结束后,乡组织检查验收。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摸清了家底,查漏补缺。对全乡10个村民委员会、76个农业合作社进行了清产核资,全乡集体资产总额10107万元,集体资金收入159.6万元,支出161.8万元,资产负债222.3万元。通过本次“三资”清理工作,摸清了家底,及时查漏补缺。二是教育了干部。这次清理有“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政策,我们通过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发动思想,打消顾虑,很多人思想有较大的触动,积极对照三资清理实施方案,主动清理,积极支持和配合清查组开展工作,随叫随到,加班加点自查,发现并纠正了一些不合规的问题,通过清理,弄清了帐目,补齐了手续。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对村级资源的处置,使“三资”信访量减少。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部分村小组无主要经营收入,可用资金少,建议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逐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三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资管理是个经常性的工作,我乡将一如既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县“三资”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我乡“三资”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江县春在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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