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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92/2015-00183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5-11-27 |
文 号: |
关 键 词:两河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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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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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村委会:
为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任务的完成,乡人民政府现与你村委会签订如下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根据统计局人口统计年报表,你村现有农业人口______人,按照“参合率达农业人口99%以上”的工作目标,2016年新农合现金筹资人数不得低于______人。2016年度新农合医疗保险系统录入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8日,村支部书记对本年度新农合医疗保险收缴工作负总责。
二、2016年度新农合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各村务必按户收取,并根据户口簿对缴费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主的关系等信息进行核实,因有部分人存在有曾用名或者存在姓名同音不同字的现象,系统录入一律以上交登记表中的身份证号码为准,如因身份证号码错误而引起的录入错误,责任由村委会自负。同时,在登记缴费人员的过程中,必须登记在指定格式的表格中,非指定表格交账时一律不收。
三、积极引导农民自愿缴费参合,不得强迫命令、弄虚作假,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因新农合参保工作而造成的上访事件发生。
四、如期完成2016年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目标,保管好现金,保证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到两河口乡人民政府社保办,严禁坐支、挪用、截留参合资金,更不允许将某一户所交的医疗保险款选择性上交(即只交年幼年迈的,而将年轻人的据为己有)。如发现收缴过程中存在贪污行为的,一律交乡纪委进行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报县纪委。
五、乡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适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情况进行奖惩。
六、本表一式两份,乡社保办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两河口乡人民政府:(签章) 两河口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签章)
村委会:(签章) 村第一书记:
村支部书记: 村支部主任: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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