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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0/2016-00160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通江县澌波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6-10-24 |
文 号: |
关 键 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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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口电站淹没区赵仕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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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口电站淹没区赵仕禄住房
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报告
县扶贫移民局:
洪口水电站于2016年9月29日下闸蓄水,原淹没区应搬住户赵仕禄,按国家补偿标准和其住房面积,应补偿24.8114万元,由于赵仕禄身患淋巴癌症,外债巨大,无力偿还,经乡政府多次协调,未达成拆迁协议,因此,未拆迁至安全区域。10月23日至24日,澌波乡境内普降大雨,库区水位上升至480米左右,由于河水浸泡,赵仕禄住房地基出现裂隙(宽约10cm,长约10cm),有随时垮塌的危险,已威胁到赵仕禄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特此报告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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