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55/2016-00157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6-11-08 |
文 号:至府发[2016]343号 |
关 键 词:文件,意见,方案,通知,措施 |
|
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至府发〔2016〕343号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4号)和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转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老委办发〔2016〕1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32号)、通老委办〔2016〕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全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机制,是落实党和政府民
生政策的需要。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利用市场力量解决老龄化问题,对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投保年龄较广、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为老年人群提供了可靠的人身风险保障,对有效提升老龄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工作,切实把这一为老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目标任务
各村(居)委要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开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一抓到底。2017年达到30%以上,力争2018年达到55%以上。各村(居)委要围绕工作目标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将此项工作一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我镇成立以镇长钱志坚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赵自刚同志和镇老委办主任殷能华同志为副组长。民政办张珂权、殷华兰、王超,老年协会会长雷太明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开展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列入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研究工作方法,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专人落实。
(二)落实相关举措。
一是是对我镇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由政府按每人每年投保标准50元“兜底”,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高龄老人,政府按每人每年投保标准50元的60%予以补助。
二是子女、亲友为老年人敬孝送“保单”,老人为解后顾之忧自己购“保单”等形式,全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三)注重沟通协作。老年人意外伤害投保工作涉及面广、惠及人群大,各村(居)委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切实制定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办理渠道,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推动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村(居)委重点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各村(居)委老年人意外保险任务分解表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8日
各村(居)委老年人意外保险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别 | 任务数(人) | 1 | 居委会 | 100 | 2 | 沙坝子村 | 505 | 3 | 永丰村 | 142 | 4 | 岚翠村 | 151 | 5 | 鹦鹉村 | 278 | 6 | 尖山村 | 116 | 7 | 柏溪村 | 340 | 8 | 鸳鸯村 | 250 | 9 | 莲花村 | 267 | 10 | 钟山村 | 190 | 11 | 九子坡村 | 123 | 12 | 快活林村 | 180 | 13 | 洪山塘村 | 251 | 14 | 元山子村 | 209 | 15 | 盘石村 | 150 | 合计 | | 325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