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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8/2017-0000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16-12-28 |
文 号: |
关 键 词: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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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民政局扎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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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社会事务工作紧密结合市县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民政民生为根本,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年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成立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单建社会组织党组织30个,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单建率和社会组织工作覆盖率“4个100%”。扎实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率达100%,依法撤销社会组织48个,目前有社会组织122家。完成5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完善了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二是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积极承办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婚姻登记员培训;截止目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3件,结婚登记8103条,离婚登记1119条,补发结婚登记1523条,补发离婚登记58条,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是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抓住省民政厅将我县确定为全省推进节地生态殡葬改革试点县有利契机,切实开展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有序推进梨树垭公墓改扩建。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发放惠民殡葬补助72余万元,完成37具尸体火化任务。
四是强力推动“三留守”人员排查。全县共排查统计留守儿童13608人,农村留守老人39102人,农村留守妇女14030人。
五是着力抓实区划和地名普查。成功承办川陕线与通江段第三轮联检联席会议,配合完成川陕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毛浴、新场、泥溪、板桥口、两河口5个乡撤乡设镇。完成全县乡镇第二次地名普查外业信息采集,录入信息11000多条。
六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各乡镇设立联络点,加强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实现了救助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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