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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0064/2017-00101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机构:通江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7-04-10 |
文 号: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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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兴隆乡财政预算情况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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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通过《巴中市通江县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财预〔2017〕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兴隆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和工作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的决议。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全乡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保障一级政府的正常运转,确保兴隆乡安全稳定,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兴隆乡人民政府,下设12个部门、13个行政村1个社区、74个村民小组、2个居民小组。有财政供给在职人员34人(年初预算),其中:人大1人、政府14人(工勤1人)、计生1人、服务站1人、党委1人、财政4人、文化2人、社保2人、农业3人、林业2人 、水利2人、交管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通府发[2017]8号,非税收入预期目标的通知,计划下达给兴隆2017年非税收入4万元,其中:国土部门非税收入1万元,住建部门非税收入1万元,预算内其他收入2万元。
(二)、支出情况
按照通财预[2017]2号,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原则和编制口径,兴隆乡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65.22万元分别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7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8.61万元,津补贴65.16万元,绩效工资38.45万元,奖金5.1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0.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公用经费75.2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57.8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1.6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4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政府遗属补助1.51万元,住房公积金24.9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42万元,。对村社干部补助140.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1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兴隆乡人民政府不具备车辆的单位,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附: 兴隆乡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兴隆乡2017年基本支出明细表
兴隆乡2017年非税收入预期目标表
兴隆乡2017年政府采购表
兴隆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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