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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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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30/2017-00138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17-06-01 文    号: 关 键 词:行政许可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通府发〔2017〕14号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3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7〕1号)要求,经对应清理,我县实际涉及应取消10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平台窗口要立即停止受理,已受理的要立即停止办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同时,抓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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