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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17/2017-00201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17-10-12 |
文 号: |
关 键 词: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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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举措”开展2017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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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认识再提高。充分利用电视台、QQ群、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明确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26余份。
加大检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及畜禽规模场,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活动。二是加强兽药摊点及乡村兽医的整治。共排查兽药GSP达标经营企业47家,查处经营过期变质兽药3起,收缴18公斤过期变质兽药,无一例经营第八批假兽药经营案例。
把握关键,签订责任书。为防止兽药经营环节及使用环节不发生经营及使用假劣兽药的行为,重点对全县70家兽药GSP达标经营企业经营兽药情况及随机抽查18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情况进行查处,签订《不发生经营及使用假劣兽药安全承诺书》278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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