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值守,在行动上落实。严格要求镇、村、社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讯设备24小时保持畅通。再次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排查防治台账。监测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行“零报告”制度。
(3)强化责任,在问责上逗硬。建立镇、村、社三级责任体系,要求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对因工作疏忽、渎职而造成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