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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76/2018-00122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8-15 |
文 号: |
关 键 词:汛期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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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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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发〔2018〕122号
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目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村(居)、各单位要以胡春华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国电讯〔2018〕33号)和省、市、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根据通安办发〔2018〕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做以下安排,进一步抓紧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神经、严防松懈麻痹,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及时制定落实具体防范和应对措施。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发动干部群众,把优势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扎实做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各村(居)、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每逢强降雨、风雹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收集预测预报。重点加强局部地方的巡查、监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关注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特别是社区、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聚居点、学校、医院及其他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利用“村村响”广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要发动广大群众加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前阶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加大对地质灾害点、公路、桥梁、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要加强对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和码头、渡口的巡查,做好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安全防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封闭交通并安排专人值守,尽快制定处置方案和绕行方案。要加强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严防事故发生。
四、有效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防范工作。要针对汛期强降雨等可能引发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紧盯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以及在建工地、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临时人员聚居地,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要加强张家山至金碑联网路的内涝隐患点排查,设立醒目警示标牌,所有井口必须加盖井盖、提前疏通管涵,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将内涝积水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要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当预判可能发生灾害果断提前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和受威胁群众,不落一户一人。要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在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解除前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伤亡。
五、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各项工作。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出现突发情况迅速有力处置,重大灾情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派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常识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以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常识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标语、报刊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重要活动和农村赶场(赶集)等时段,以地质灾害防治、防垮塌、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窒息、防火灾等为重点,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大力普及交通、用火、用电、用气(沼气)等安全知识、常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七、强化汛期生产生产督查考核。各村(居)、各单位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到位,严禁重视在口上、落实在会上、乏力在行动上。对工作不安排、检查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对其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三溪镇党政办2018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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