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县政府信息公开
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文件/文件解读
索 引 号:0076/2018-00149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8 文    号:三府发[2018]134号 关 键 词: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安全达标认定的紧急通知
 
关于转发《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安全达标认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三府发〔2018〕134号

  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安全达标认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安全达标认定的紧急通知》(通住建发〔2018〕23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落实。

  
  通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8日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安全达标认定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明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脱贫办发〔2018〕93号),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危房改造

  要严格按照通脱贫办发〔2018〕93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关于达标认定

  要高度重视达标认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务必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要将《农户住房安全认定表》汇总成册存于各乡镇,并将《住房安全达标农户名册及台账》《住房安全不达标农户名册及台账》报送县住建局,汇总建立全县总名册及台账。

  农户、村委、乡镇三方认定不一致的,才由县住建局组织鉴定,但乡镇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需鉴定的农户分村造册申报到县住建局。

  认定为达标的贫困户《农户住房安全认定表》务必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县住建局签署认定意见(原已签署认定意见的不再报送)。

  三、关于《通江县农户住房安全鉴定表》

  《通江县农户住房安全鉴定表》由县住建局使用,乡镇不使用。

  四、关于达标与不达标的区分

  认定为A类的住房为达标,认定为B、C、D类的住房为不达标。已列入“脱贫办发〔2018〕93号”文件的25642户,不论9月30日是否完工,一律认定为A类。

  五、关于系统录入工作

  (一)对照2017年11月和2018年4月两次上报县住建局的四类对象花名册,将该时间段内减少的12064户农户名单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开工时间段为2017年11月10日—2018年4月20日,竣工时间根据开工时间推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政府补助金额录入按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每户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及其他三类对象每户1.3万元。少数确有超过2万的,其超额部分注明为县级整合资金。

  (二)信息录入是申请补助资金的基本前提,要将认定(鉴定)为C、D类的农村危房全面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确保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不落一户。

  (三)贫困户又是低保户或分散供养特困户或残疾人家庭的,若已脱贫但住房仍不安全的,系统录入中不能再标注为贫困户,应标注为低保户或分散供养特困户或残疾人家庭。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版权所有:通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通江县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27-7233922 邮箱:tjxzfb2008@163.com 蜀ICP备05006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