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通江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础建设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实施基础设施项目4个,完成投资2.85亿元。一是园区供水厂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招标,组建了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土建场平工程和蓄水池开挖;二是标准化厂房已完成一号楼桩基39个,二号楼桩基15个,正在进行挡墙施工,即将启动三号楼桩基开挖和一号楼钢屋架建设,预计在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三是园区12米道路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正在进行防滑工程,12月底可全面竣工通车;四是春在大桥由交通桥梁变更为市政桥梁,已全面成人行道及栏杆改造工程,解决了园区燃气、供水、通讯等管网通过大桥问题。五是园区供电专网、通讯专网、春在片区和金堂片区燃气管网可于12月底全部完工。
(二)入园企业竞相发展。千方中药公司运营良好,正在进行中药村交易中心装饰装修;锐嘉食品公司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正在进行试生产;山霸王公司已完成一期工程部分生产线设备采购,预计年底投入试生产;巴山牧业公司精深加工项目快速推进,已成功上市,成为全市第一家上市企业;巴山娃食品公司正在引进外资,启动新的休闲食品生产线建设;九州科技公司已完成地灾、地勘、环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场平建设全面启动;中泰果润公司正在实施精深加工厂规划选址工作。
(三)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到位资金5.35亿元,完成招商专案或项目建议书10个,开展小分队招商6批次,引进产业项目4个,通过重大平台活动签约项目2个,竣工投产项目2个。一是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激励和吸引投资者在通江县工业园区投资创业,我们草拟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奖励扶持办法》,已经多次修改,上报县政府审定;二是今年来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功与福建福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协议,引进四川爱吃兔食品有限公司建兔肉深加工项目,新注册成立了通江县忠宏有限公司作为锐嘉食品公司的销售公司,正在洽谈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建设天然气热地联产项目。已有10多家企业报名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园。
(四)加快推进春在湖综合开发项目。春在湖综合开发项目核心区位于工业园区,计划打造成AAAA级以上的旅游区。受县委政府安排,我委牵头开展前期工作。截止目前,成立了春在湖综合开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春在湖开发区核心启动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县规委会审定,完成了规划区域内15平方公里的地形测绘,和广东新空间旅游规划有限公司共同完成规划补充调研,启动62平方公里范围的旅游总体规划,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立项。正在进行项目ppp包装咨询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地灾评估、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四川工旅实业有限公司已成立,成功与深圳文科园林股分有限公司签定招商框架协议,该项目招商方案已报县政府审定。
(五)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全年总产值达到18.7亿元,利税1772.3万元,工业增加值2789万元,增速46%。完成固定资产入库8.0450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增长15%,完成秦家岭物流园、金堂土地整理等6个项目储备工作。
(六)党建工作成效显着。为认真落实好党工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业园党工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建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召开专题会议将责任分解到人,并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园区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目前,园区党员人数达113人(国有企业45人、非公企业59人、工业园机关支部9人),巴山牧业公司、中泰果润公司、山霸王野生食品公司、巴山娃食品公司等企业单建党支部;将四川通江千方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锐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通江县九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顺和通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功能性”党支部,确保园区党组织有效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概况
通江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1月,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内设综合股、经济发展股、规划建设股、企业服务股4个股室。园区规划面积10工平方公里,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现有入园企业13家。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8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18万元,占5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万元,占49.3%;其他收入1.79万元,占2%。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6万元,占28.3%;项目支出495万元,占7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9.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万元,增长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万元,增长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99万元,占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万元,占4%;城乡区域支出3万元,占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和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区域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资源探测信息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
1.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万元,比2016年增加0.53万元,增长22%。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个,涉及财政资金689.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二是非税收入执行情况不够好,三是资产管理信息化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不合适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4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支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或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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