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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1/2018-00233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通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0-11 文    号: 关 键 词:决算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0.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11.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12.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治蜀兴川”、市委“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县委“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水平,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提升机关形象。一年来,成功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10次常委会、21次主任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个,听取专项工作汇报4个,提出审议意见12个,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年初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年末有1个;年初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年末有1个。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县人大常委会系通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常委会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人民代表大会设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3室6委”(即:办公室、信访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室主任按正科级配备。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法律政策信息咨询中心,编制8名,主任按正科级配备。现有机关工作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30人,遗嘱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4人。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属县处级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所有收支实行预算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大办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858.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8.2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32.23万元。

  县人大办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8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25万元,项目支出19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人大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58.25万元。与2016年826.02万元相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大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25万元,与2016年826.02万元相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人大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95万元,占88.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5万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38.55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支出756.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64.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00万元;人大会议58.00万元;人大监督30.00万元;代表工作25.00万元;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人大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事项,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4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1.0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主要是因为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1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95万元,比2016年187.75万元增加377.20万元,增长2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人大办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同时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自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账务、打基础、走标线”,不断创新财务管理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温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评价结论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2.存在问题

  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很多方面只能用定性办法进行绩效考核,难以用定量数字化进行精准考评。

  3.改进建议

  (1)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注销的情况。

  (2)定期开展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人大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人大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通江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决算表

  
  

  通江县人大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通江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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