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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5/2018-00161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10-19 |
文 号: |
关 键 词:非洲猪瘟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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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胜镇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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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镇非洲猪瘟防治工作,严防疫情传入蔓延,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目前尚无有效疫苗。该病主要在非洲和欧洲流行,近年来逐步传播至俄罗斯远东的伊尔库茨克、鄂木斯克等地区,之前未在我国发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非洲猪瘟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和防治措施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扩散。
二、强化防控责任,认真做好疫情排查和报告。
1、各村要按照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和疫情报告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等重点场所和从县外调入的生猪开展全面排查,生猪养殖场要落实专人监管。
2、启动紧急日报告制度。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行政村非洲猪瘟疫病报告责任人,要对本村内死亡的生猪及来路不明的生猪要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立即限制移,当天无生猪死亡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在实行零报告时,要对照附表向值班人员报告)
3、镇畜牧站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查看,并按规定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每天也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实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零报告制度,并完善好相关资料。
4、各村要通过印发明白纸、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防控工作。要加强对畜禽特别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的宣传,指导养猪场(户)严禁从县外调入生猪。
三、严格落实责任
1、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民府发2018(149)号》文件,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防控工作。
2、各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村和个人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影响疫情防治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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