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0078/2018-00120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1-05 |
文 号: |
关 键 词:地质灾害预案 |
|
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
|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瓦室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瓦室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省、市、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诱发因素,危险程度,防御治理措施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严重危害。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灾害预测要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我镇因地质灾害分部不均,受区域性暴雨影响十分明显,灾害高发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5月至10月。 根据对全镇地质灾害初步调查和各村(居)委会对灾害点的申报,分析预测2018我镇重大地质灾害点重点部位有:塔子村二社柳树梁滑坡;岗岭村四社马家山滑坡;街道上街地裂;雨花村一社陡坡里;瓦室滨河街滑坡;桂花村二社滑坡;啸口村雷破石滑坡;啸口村四社张家塬滑坡。对于隐患点指派专人负责,组织人员监测,汛期加强巡查,及时排险。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四、预防措施 (一)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工作。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居)必须加大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前兆、如何预报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等防御能力。各地应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发布通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二)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紧急避险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镇镇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居)严格实行辖区负责制,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预测工作。灾害易发所在的村委会主任、街道居委会主任为现场监测责任人。现场监测人要随时观察所在地质点的扩展、滑动、裂变、下陷、移位等发展趋势。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上报政府,联系电话7390001。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对靠山、靠岩、斜坡前缘及已知地质隐患点在暴雨来临前,要制定应急预防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危险区域要采取果断措施撤离人员,主动避让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危险区开展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发现重大险情,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地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工作。并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灾区开展调查工作,迅速查清灾害的规模,性质及成因,为救灾抗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严格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电话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且不得擅离岗位。要做好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奔赴灾害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地质监测点监测人员须做好监测工作,并记录在案。(五)强化监管,严防事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牵头组织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对各类在建工程,要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要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防止和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