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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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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16/2018-00222 主题分类:服务\ 发布机构:通江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9-02-20 文    号: 关 键 词: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通江县水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要件材料清单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1.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申请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有关活动方案;3.与第三方水事权益的协议文件。二、河道采砂许可1.河道采砂申请书;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3.开采的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4.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证明材料;5.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清理、平整方案;6.采砂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相关材料;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利用采砂船舶作业的,还应当提供采砂船舶、船员的有效证书和证件。三、取水许可新申办审批1、申请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5.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主定部门批复;6、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8、属于备案项目的。四、取水许可延续审批1、取水单位(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延续取水评估报告;3、取水许可申请书五、取水许可变更审批1、取水单位(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变更取水评估报告;3、取水许可申请书 ;4、变更前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登记表原件六、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2.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可研或初设);4.与第三方水事权益的协议文件。七、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与初步设计有关的报告;2、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或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或调整概算报告);3、与初步设计有关的文件4、初步设计(或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或调整概算报告)审批申请函,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5、初步设计报告概算附件、投资变化分析专题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八、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1.申请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文件;及申请所依据的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可研或其他设计报告; 3.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及修改意见; 4.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九、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1、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审查的申请;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相关河流综合规划的批复及专题报告;3.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1、该项目对水利工程影响的专家意见;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初步审查意见 ;3、《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申请表》 ;4、材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名称、范围及建设时间;5、申请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十一、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1、申请单位关于项目审查的申请;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有关规划的批准文件;3、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十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1、建设项目对大坝的影响评价报告 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3、附件材料 1)、大坝管理单位的意见(其中原件1份);2)、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4、项目建设申请文件;5、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6、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 ;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十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1、申请单位关于项目审查的申请文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2、有关规划的批准文件;十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生产建设单位申请函 ,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十五、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1、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补偿计划;2、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价和对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水质等方面影响评价;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初步核实意见;4、《利用水利工程的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申请表》,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5、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利用范围、利用时间。十六、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1、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文件;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资质单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十七、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1、建设项目依据文件;2、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十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审批1、占用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的名称、范围、补偿 ;2.安全鉴定结论、环境及水质影响评价结论;3、《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申请表》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4、申请文件的批复(个人不需要)十九、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二十、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二十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中共通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供排水等管理职能的通知》(通委编发(2018)12号)文件规定将县水务局承担的“县城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节约用水管理职能以及相关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乡镇污水处理职能”调整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相关行政职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19-21项行政许可由住建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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