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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其他/重大项目 |
索 引 号:0045/2018-0017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10-30 |
文 号: |
关 键 词:新生儿安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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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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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我县为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地区,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实施新生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7〕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院内与院外相结合,基础建设与能力提升相结合,院内保健与家庭保健并重,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规范提供孕期、产时与出生后全程、优质服务,有力促进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提升新生儿健康服务质量,改善新生儿生存和发展状况,到2020年新生儿死亡率在2016年的基础上降低20%。
(二)具体目标
1.各助产机构产科、儿科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率达90%以上。
2.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达92%;出生后皮肤早接触并达90分钟以上率达90%;新生儿眼部护理率达90%;新生儿维生素K1注射率达90%;正确护理和延迟脐带结扎率达90%;新生儿袋鼠式护理率达90%;对胎膜早破新生儿使用抗生素注射率达90%;规范开展新生儿出生24小时口腔、眼睛、脐带、皮肤保健护理。
1.孕产妇补服叶酸依从率达9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降低。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1.加强业务科室建设。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规范设置妇科、产科、儿科、妇保科等业务科室,进一步规范阵地建设,巩固强化全县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和体系。
2.配齐设施设备。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增添妇产、儿童医疗、检测检验、急诊急救转诊等重要设施设备,保障产儿科业务需要,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
(二)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1.创新妇幼人才使用机制。引进医学高精人才,聘请妇幼专家坐诊和临床示教,有计划地开展“上挂下派”轮训,推行用人和绩效分配机制改革,重点倾向基层、一线科室和有突出贡献的岗位,稳定并不断壮大妇幼健康人才队伍。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以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培训、进修基地,以产时保健、新生儿健康干预、新生儿常见疾病处理为主要内容,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县产儿科医务人员服务水平。
(三)实施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出生质量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展板,QQ群、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孕妇学校、父母课堂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属主动寻求保健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2.做好孕期保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率,提高叶酸服用率,加强孕期规范健康管理服务,做好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评估,规范高危孕妇分级分类管理和急救转诊,规范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提供免费住院分娩服务,有效降低高危新生儿发生率。
3.做好出生时保健。做好分娩教育、实施“导乐”陪伴分娩、多方式减轻分娩疼痛,引导、保护、支持自然分娩,及时识别处理难产,加强胎儿宫内监测、及时处理胎儿窘迫,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积极预防产褥感染和新生儿产伤。
(四)实施综合干预,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1.规范出生后保健护理。实施母婴同室,早接触早开奶。注意保暖,防止寒冷损伤。出生后点眼药水,做好皮肤和脐带护理,并注意手卫生,预防感染。注射维生素K1,预防出血症。实施袋鼠式护理,做好早产儿保健。按时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预防接种。
2.规范常见疾病诊断处理。正确诊断处理新生儿感染性疾病,正确识别并及时处理新生儿呼吸困难、黄疸和惊厥等症状,减少疾病发生。熟练掌握复苏技能,确保复苏成功。
3.指导好家庭保健。按时、按规范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访视,做好营养和母乳喂养指导,指导家长切实做好新生儿窒息预防工作,及时发现、正确处理新生儿异常情况。
四、时间节点
(一)2018年9月前完成基线调查,确定项目执行文本,制定新生儿保健指南及配套文件材料,人员培训;2018年12月前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及项目数据收集方法,推进新生儿保健指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全面使用,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二)2019年,开展社会动员和健康促进活动,试用新生儿生存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对已经出生的新生儿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对评价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三)2020年,全面总结、评估项目实施情况。
五、责任部门及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宣教活动,宣传普及妇幼保健、母婴安全科普知识,报道先进事例,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三)县发改局:负责将项目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县妇幼保健院等县、乡助产机构新改扩建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划拨,重大设备采购审批,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兑现等工作。
(五)县卫计局: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实施单位的任务分工,人员培训、技术标准的制定、质量控制、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六)县人社局:负责专业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等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落实孕产妇、新生儿医保报费等工作。
(七)县民政局:负责落实贫困、患重特大疾病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民政救助等工作。
(八)县教科体局:负责相关科研课题、成果的建议、立项、审批、上报,科研经费的争取、划拨等工作。
(九)县妇联: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政策,动员广大育龄妇女按时、全面参加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实施困难孕产妇救助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等工作。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整合使用政策、资金和技术,落实项目配套政策和支持制度。
(三)严格技术标准。要严格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在遵循科学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多改进、运用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确保项目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卫计局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必要时邀请上级专家现场指导,对干预措施进行安全分析和效果分析,确保项目活动有序进行和项目目标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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