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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执法监督 |
索 引 号:0073/2018-00143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青浴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11-27 |
文 号: |
关 键 词:网格化环境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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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浴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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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浴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和部门职责建设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意见》,扎实推进我乡环境监管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网格办”)将对各级网格及特殊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推进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对下级网格指导监督、业务培训以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管理情况。包括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并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情况。包括日常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填报,完成上级网格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
考核满分100分,实行减分制。另设加分项目10分。
(一)体系建立(40分)
1.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满分15分,每有1项未落实扣减5分)
2.各网格单位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3次以上(查看会议记录)。(满分5分,每少1次扣减2分,减完为止)
3.建立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10分)
4.建立网格管理材料档案。(10分)
(二)体系运行(60分)
二级网格对辖区重点企业每月至少巡查2次,其他污染企业每月至少巡查1次。三级网格每日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巡查,并如实做好记录,其他污染企业要做到每周巡查1次。
1.巡查台账规范齐全。(满分20分,不规范的减5分,不齐全的减5分)
2.巡查台账上报。(满分10分,迟报1次减1分,漏报1次减5分)
3.监管人员按周期完成监管任务。(满分5分,监管频次不够和监管企业不全面的减5分)
4.街办管委会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牌上墙。(满分10分,不齐全的减5分,没有设置的减10分。)
5.乡网格办交办的环境问题及时得到处理。(满分15分,没有按规定期限处理或者未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减5分)
(三)加分项目
各级网格为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出台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创新举措,包括提高网格化建设标准,出台新制度、新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达到良好效果。经考核认定,予以加10分。
三、考核方式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每年度一次,年终考核,由上一级网格对下一级网格逐级开展,采取单位自查、现场考核、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1.各级网格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上一级网格办。
2.组织现场检查或抽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查看工作现场。
3.根据单位自查和现场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4.考核结果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3个档次。同时评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四、奖惩制度
1.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2.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中环保指标相应分数。
特此通知
青浴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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