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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5/2018-00190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11-29 |
文 号: |
关 键 词:会计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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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胜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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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各部门:
现将《民胜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民胜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行政事业单位按期完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顺利接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根据县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高度视,现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对全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含房屋、固定资产、办公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等)进行清理、核实工作。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资产购置、使用、库存、报废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部门的资产现状,为确保我镇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接轨奠定数据基础。
二、工作方法
(一)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人大、镇纪委和财政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按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表册内容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时间报送至镇财政所,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纪委、财政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复核。
(三)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财政所要按照资产管理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26-28日)
各部门负责人清理、核实所属本部门资产现状。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9-12月25日)
1.清查小组对各部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镇财政所。
2.2018年12月20日前,镇财政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与在册账务进行核对。
3. 2018年12月25日前镇财政所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以及盘盈、盘亏等相关汇总报表。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由镇财政所牵头,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2018年民胜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磊(便民中心主任)
副组长:戚 敏(人大主席)
何 明(纪委书记)
杨 朝(财政所负责人)
成 员: 吴利琼
余定军
余福安
赵建军
朱丽珍
吴郝东
杨志强
钟 斌
张闫波
李文生
屈 罡
(二)机构设置。领导小组下设财政所为办公室,周君益负责日常工作。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负责人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资产清查负总责。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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