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明责任实防范。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到各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层层签订《不经营不使用假劣兽药承诺书》,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假劣兽药防范工作。
三是勤检查保安全。加强对全县兽药gsp达标企业经营的兽药、兽药追溯系统的突检和监管以及规模养殖场(户)使用兽药情况的排查。
此次检查养殖场(户)157家,兽药经营企业51家。未发现经营使用第四期假劣兽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