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瓦室镇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瓦室镇2019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瓦室镇2019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为“两会”营造和谐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全国安全生产条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的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 奎 镇长 副组长:杨 军 副镇长 袁 榕 副镇长 吴鑫杰 副镇长 张 恒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永生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江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谢 勇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程 英镇扶贫开发办主任 杨兴龙 镇党政办主任 王 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伍映平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吴 昊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雷江镇财政所长 景洪程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亮 镇安办工作人员 向建华 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庆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海蓉 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方 军 瓦室市管所所长 张 毅 瓦室国土资源所所长 刘 凯 瓦室派出所所长 王守兴 瓦室卫生院院长 赵友梁 瓦室中学校长 姜 东 瓦室小学校长 冯光明 长胜小学校长 张尚斌 瓦室供电所所长 张仕会 瓦室供水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马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王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领导小组负责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分析、措施制定、跟踪督促、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疏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五、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瓦室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联合上路执法,以检查促整改,以处罚促落实,加强执法震慑。一是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深入开展“双超”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切实开展严查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驾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测检验,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防止客运车辆带“病”上路。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瓦室派出所、交警二中队 (二)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跃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是对重要路段路口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加油站、燃气公司、液化气充气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查摆问题,发放整改责任书并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营销点上报相关单位进行立案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强制关停措施,整改到位再进行营业运行;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办、各村(居) (三)消防安全。一是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烤火、用电等火灾事故发生;二是村(居)、供电所加强对辖区老化、破损线路的检查与维修,广大居民要及时更换室内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引起的人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对场镇出租屋、群租房内私拉乱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林区的防火工作,各村对墓地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各类经营网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五是各村(居)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救援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镇安办、供电所、各村(居) (四)建筑施工安全。瓦室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二是对全镇在建房屋、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企业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由相关部门发放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后方可复工。 责任单位:瓦室市场监管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安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居) (五)食品安全。节日前后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食品服务行业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厨师、食品生产经营户等做好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工作;二是督促各村重点防控团圆饭、年夜饭、婚宴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严把食材选购和烹饪关,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各相关单位和卫生院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四是要严控流动小食品摊贩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瓦室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春节前后,公共区域内人员密集,安全隐患也尤为突出,安全防控尤为重要。一是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期间举办文化、娱乐、焰火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障,防止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医院、超市、市场、宾馆、网吧、KTV、客运站点、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综合执法检查,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强力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安办、瓦室派出所、各村(居) (七)打非治违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继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突出道路客运、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学校医院、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进“打非”工作纵深开展。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责任部门 (八)其它行业安全监管。水利、电力、农机、旅游、养殖、地质灾害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由相关站所,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结合季节气候和节假日等特点,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可有丝毫含糊,不能因安全生产形势趋稳,而产生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畏难情绪,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协作联动。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早部署、早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结合专项整治遗留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情况要记录在案。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严格执行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问责,从重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因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拖拉延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五)加强值守,灵通信息。各村(居)、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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