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县政府信息公开
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索 引 号:0078/2019-00006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2-13 文    号: 关 键 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瓦室镇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瓦室镇2019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瓦室镇2019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为“两会”营造和谐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全国安全生产条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的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李 奎 镇长

  副组长:杨 副镇长

副镇长

   吴鑫杰 副镇长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永生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镇扶贫开发办主任

杨兴龙 镇党政办主任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伍映平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镇财政所长

景洪程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镇安办工作人员

向建华 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庆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海蓉 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瓦室市管所所长

   瓦室国土资源所所长

   瓦室派出所所长

王守兴 瓦室卫生院院长

赵友梁 瓦室中学校长

瓦室小学校长

冯光明 长胜小学校长

张尚斌 瓦室供电所所长

张仕会 瓦室供水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马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王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领导小组负责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分析、措施制定、跟踪督促、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疏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921日至2019331

五、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瓦室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联合上路执法,以检查促整改,以处罚促落实,加强执法震慑。一是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深入开展“双超”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切实开展严查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驾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测检验,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防止客运车辆带“病”上路。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瓦室派出所、交警二中

(二)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跃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是对重要路段路口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加油站、燃气公司、液化气充气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查摆问题,发放整改责任书并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营销点上报相关单位进行立案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强制关停措施,整改到位再进行营业运行;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办、各村(居)

(三)消防安全。一是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烤火、用电等火灾事故发生;二是村(居)、供电所加强对辖区老化、破损线路的检查与维修,广大居民要及时更换室内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引起的人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对场镇出租屋、群租房内私拉乱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林区的防火工作,各村对墓地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各类经营网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五是各村(居)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救援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镇安办、供电所、各村(居)

(四)建筑施工安全。瓦室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二是对全镇在建房屋、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企业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由相关部门发放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后方可复工。

责任单位:瓦室市场监管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安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居)

(五)食品安全。节日前后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食品服务行业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厨师、食品生产经营户等做好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工作;二是督促各村重点防控团圆饭、年夜饭、婚宴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严把食材选购和烹饪关,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各相关单位和卫生院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四是要严控流动小食品摊贩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瓦室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春节前后,公共区域内人员密集,安全隐患也尤为突出,安全防控尤为重要。一是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期间举办文化、娱乐、焰火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障,防止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医院、超市、市场、宾馆、网吧、KTV、客运站点、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综合执法检查,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强力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安办、瓦室派出所、各村(居)

(七)打非治违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继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突出道路客运、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学校医院、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进“打非”工作纵深开展。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责任部门

 (八)其它行业安全监管。水利、电力、农机、旅游、养殖、地质灾害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由相关站所,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结合季节气候和节假日等特点,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可有丝毫含糊,不能因安全生产形势趋稳,而产生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畏难情绪,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协作联动。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早部署、早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结合专项整治遗留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情况要记录在案。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严格执行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问责,从重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因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拖拉延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五)加强值守,灵通信息。各村(居)、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
 
版权所有:通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通江县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27-7233922 邮箱:tjxzfb2008@163.com 蜀ICP备05006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