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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5/2019-0003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2-22 |
文 号: |
关 键 词:兵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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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兵役登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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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征兵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巴中市2019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凡户籍在本市范围内或非本市户籍但在市内高校就读,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尚未登记的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的组织信息核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有参军意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10日开始,6月20日完成。
三、登记流程。①网上登记。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②初审初检。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③作出结论。乡镇(街道)或各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市征兵办公室(电话:5334445),各县(区)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站,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查阅咨询。
巴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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