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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0014/2019-00029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机构: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19-02-25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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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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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汇总,2019年四川省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88亿元,较2018年的4.9亿元减少1.02亿元,下降20.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6亿元,较上年增加0.26亿元,增长76.5%;公务接待费0.43亿元,较上年减少0.34亿元,下降4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5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亿元),较上年减少0.94亿元,下降24.8%。 2019年,省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为切实解决“开放程度不深”的问题,落实关于对外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安排部署,2019年,在不增加“三公”经费总额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等,相应调整了因公出国(境)经费。(四川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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